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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讓名人代言為企業(yè)增值


信息來源:網(wǎng)絡轉載 更新時間:9/6/2010 10:41:51 AM

如何讓名人代言為企業(yè)增值

    

眼下,請名人代言產品或企業(yè)形象已成為越來越多企業(yè)頗為看好的品牌推廣方式。企業(yè)選擇名人代言,無非是想憑借名人的知名度來對消費者的情感、態(tài)度和購買行為產生積極的影響,同時,增加目標受眾對產品形象和性能的好感。然而,來自市場的信息證明,并不是所有的名人代言都會給企業(yè)帶來了預期的效果,有的反而使企業(yè)品牌形象受損。這就要求企業(yè)在選擇名人代言時,必須對各種因素予以考慮。這包括: 

  明星是否喧賓奪主。企業(yè)請明星做形象代言人,拍攝電視廣告,很多情況是電視畫面上明星的鏡頭數(shù)量多于產品的鏡頭數(shù)量,觀眾看后一回味,究竟是看見了產品,還是看見了明星,實在說不清。消費者有可能光顧著看名人反而忽略了產品本身。比如宋丹丹做的護彤廣告:畫面上宋丹丹的鏡頭占2/3還多,而李丁做的鈣中鈣廣告也是如此。 

  形象代言人是否過度曝光。當一個名人為太多的產品和公司做代言人時,過度曝光這一問題就顯得尤為突出。我們常常看到一個名人今天為甲公司代言,明天為乙公司代言,后天可能又成了丙公司的代言人,甚至在同一時段的電視節(jié)目中,一會兒在甲公司廣告里出現(xiàn),一會兒在乙公司廣告里出現(xiàn)。此時消費者就會對這一代言人產生懷疑,認為這一名人只是為了報酬才來代言的,從而損害了公司的形象。而公司又往往不太可能為獨占這一名人,付出太高的費用。還有一種情況就是,企業(yè)花高價請產品代言人過分在媒體上進行狂轟濫炸,使廣告受眾很反感。關于這一點最典型的就是“鈣中鈣”的廣告,由于其投放的頻率過高,明星們在電視上沒白沒夜的讓人補鈣,結果時間一長,大多數(shù)消費者對此已經(jīng)熟視無睹或產生膩煩心理。 

  目標受眾能否接受。廣告在使用某一名人做代言人時,應先考慮一下目標受眾對其能否接受,切忌使用不能被接受的名人。曾經(jīng)因扮演潘金蓮而名聲大噪的臺灣演員王思懿,被聘為北極熊海狗油的產品代言人。海狗油本是治療高血壓、腦血栓的藥物,主要消費者是中老年人,而中老年很少關注一個年輕漂亮的臺灣女演員,其廣告效果可想而知。更為糟糕的是很多年輕女孩竟以為海狗油是美容護膚品。  
  
 
 企業(yè)的投入風險有多大。形象代言人的公眾形象不僅影響企業(yè)產品的美譽度,而且名人的一舉一動都有可能給企業(yè)帶來風險。許多名人自己卷入了是非,卻讓那些請他們來做代言的公司跟著難堪。謝霆鋒是可口可樂代言人,按照規(guī)定,謝霆鋒無論在什么地方,只能喝可口可樂。但是謝霆鋒身為可口可樂代言人,由于自己的私生活問題引起傳媒記者的沿途追蹤,當時坐在車中的謝霆鋒竟然不顧自己可口可樂代言人的身份,肆無忌憚地拿出一罐可口可樂的“死對頭”百事可樂從窗口潑向了記者的采訪車,濺濕了記者的衣衫。謝霆鋒犯大忌手持百事可樂的相片見報后,令可口可樂高層十分震怒,立即表示不滿,甚至要采取“剝奪”謝霆鋒代言人身份的行動。因此,企業(yè)在請名人代言時,為了降低自己的風險,一定要對名人的私生活和背景進行調查,再簽訂和約,并允許公司在代言人惹上爭端時中止和約。 

  企業(yè)要請名人代言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,就必須要使明星的人格、品性與產品和公司的形象、目標市場的特征等相互匹配。明星們展現(xiàn)給消費者的形象與他們吸引受眾注意的能力同等重要。佳能打印機請來“格格”趙薇做形象廣告,但電視廣告播出后卻引來了許多非議。反對派認為以蹦蹦跳跳見長的“格格”實在不能算做辦公白領一族的代表,這則廣告全不似以往由恬靜的“妞妞”朱茵做代言人時那般有說服力,很快電視上的佳能廣告就又換回了一襲紅衫靚麗清新的“妞妞”朱茵。同樣是活潑的形象,但朱茵的活潑中帶著穩(wěn)重,這個可愛的公司文員形象因為更適合打印機的品質,所以深得人心。 

  目前,中國一些企業(yè)決策者在選擇形象代言人時,往往很盲目,代言人眾多,風格差異較大。有的全憑個人喜好,有的全憑明星的名氣大小,完全不顧其產品與企業(yè)自身的特點。如此不僅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,同時也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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